委托单位名称 |
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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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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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地址 |
东平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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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解** |
联系电话 |
1826650**** |
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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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
2015年3月19日 |
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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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2015年3月20日 |
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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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15年3月21日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高温、噪声、工频电场、氨共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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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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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组织管理 a) 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对员工进行公示; b)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的要求,加强日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c)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在氨机房显著位置设置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等标识。 2个人防护 建议配备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要求工人作业期间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工人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健康检查按照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检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