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名称 |
山东鲁能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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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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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地址 |
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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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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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 |
调查时间 |
2015.7.18 |
采样人员 |
尹*、张* |
采样时间 |
2015.7.23~25 |
检测人员 |
辛*、张** |
检测时间 |
2015.7.26 |
项目简介 |
山东鲁能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法人代表:黄鸿伟,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占地面积61650㎡,主要生产石膏原矿,产量为6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C3700002009077110027621,有效期201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号井、二号井的地下开采、膏粉厂及地面辅助设施。 项目现有员工209人,井上作业采用常白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井下为“三八”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该厂建立有比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成立了以主任、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领导机构成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安全科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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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有毒物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粉尘(石膏粉尘、电焊烟尘、煤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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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1、有毒物质:各岗位的毒物浓度检测结果均合格 2、物理因素:鄂破机处噪声强度超标,个体接触噪声均不超标。其他岗位噪声强度均合格。 3、粉尘:各岗位的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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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 1、采用检查表法对用人单位总体布局进行评价,经评价,用人单位厂区基本做到了功能分区明确,将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布置。二号井膏粉厂未按要求布置,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范要求。 2、采用检查表法对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进行分析,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实现了机械化操作,对日常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单元进行了检测控制,产生职业危害的主要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规范的要求。 3、用人单位地面建筑布局合理,主要建筑物间距能够保证良好的自燃采光和通风。井下通风采用机械式通风机能满足矿井需风量的要求。现场能够保证用人单位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要求。根据现场的检测结果,用人单位照明部分地点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应分别增加照明灯具。 4、采用检查表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进行评价,经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的要求。用人单位应急救援设施,可以满足用人单位出现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 5、企业委托了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其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项目检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并将职业健康查体及果进行告知,未发现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 6、采用检查表法对用人单位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评价,经评价,本项目个人防护用品配置齐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现场工作中积极佩戴防护用品。 7、采用检查表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辅助用室进行评价,经评价,用人单位设置了更衣间、厕所、休息室、食堂、浴室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8、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职业病危害进行了告知,向泰安市安监总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制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投入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建议: 用人单位定期对生产场所中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发现浓(强)度超标的设备和岗位,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更换设备,以确保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达到卫生标准。加强矿井生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力度,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在产生噪声比较大的大型机械设备处设置减震基础,局部通风机处安装消音罩,多措并举,减小噪声危害。加强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加强中毒等应急救援训练、演习,增强员工的防护意识。 |